:::

教務資訊

:::

學分抵免


1.申請入學前於大專院校所修之學分,在註冊後經書面申請並由就讀系所及教務處審核過後,將准予抵免。
2.抵免以當年度當學期規定之時間辦理,且以一次為原則,逾期不予補辦。
3.申請學分抵免需繳交經臺灣駐各國代表處認證之成績單,系所擁有決定受理學分抵免申請與否之權力。
4.如何抵免:請於開學一週內向系上提出申請。

 

cron web_use_log